自我坎陷

儒家的“德性—礼—政治”模式——进步儒学视角下的政治哲学

今天,儒家哲学应当是“有根的全球哲学”:植根于儒家传统,并从全球的其他哲学传统受到激励。进步儒学即是通往儒家政治哲学的这样一条进路的一个例子。它的基本理论结构像一只三脚凳,乃是德性—礼—政治的相互关系。所有三个维度皆植根于传统,但所有三个维度以及这些维度相互联系的方式,却已经在回应新的情境与挑战中经历了新的发展。伦理的德性是进步儒学最基础的目标,但是,要使德性的获得成为可能,个人的德性就必须坎陷自身,并遵从政治的规则( 例如法律) 。同理,人类社会中,对于伦理规范与政治规范之实现来说,礼的规范也是必要的。因此,所有三个维度都是至关重要的,都是理解儒家政治哲学的必不可少的部分。

圣人与自我坎陷:答陈祖为君

非常感谢陈祖为君为我的书所写的深刻的评述,也感谢编辑给我机会写一篇短文来回应陈君的驳难。在我的这篇短文付梓之时,他的重要著作《儒学至善主义》已经会与读者见面,读者将会清楚地看到,我与陈君在广义的儒家政治哲学上的观点不但并无多大冲突,反而互相印证。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在一些问题上有分歧,因此才有必要坦诚对话。2013年四月,陈君在他所在的大学为我的书安排了工作坊。我们之间坦诚的对话与工作坊为推进进步儒学起到关键作用。

答安靖如君

很感谢期刊的编辑给我机会,回应安靖如君对我所写的书评的回应。安靖如君的回应文章很有深度。他和我在“进步的”儒学政治学理念上并无分歧。他试图提出一套政治哲学理论,这种理论与儒学的德性观有紧密联系。但是,我发现他书中有趣但令人质疑的不仅仅是他贯穿全书的观点即德性提升需要宪政民主,更重要的还有他具体的关于自我坎陷的论述。他认为圣人(如果真有圣人的话)限制自己的德性,使自己服从宪政民主之法规,这样才能让自己及其他民众的德性成长起来。在我看来,这种论述(如果合理的话),为以儒学为基础的民主理论提供了最有力的论述。而这正是我反驳的核心。我认为,如果真有圣人存在的话(不大可能),儒家应该会青睐仁政而不是民主;换言之,圣人不应该自我限制其德性而是应该充分利用以造福百姓——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限制自己的德性。

“良知坎陷”及儒家民主说

作为传统思想体系的儒学,其政治观点与主张通常被认为需要重大的修订与更新。但是,依然有许多学者认为儒学的道德伦理思想与道德教诲对于现代社会有价值,与现代社会相关,且其思想依然具有吸引力,安靖如教授即是这样的学者。通常学者对于儒学的理解是其道德伦理思想与政治学说紧密相关,那么任何对其政治学说的修正将会带来一个难题:如何对儒学政治学说进行重大修正的前提下保留其德性伦理思想?安靖如在其《当代儒家政治哲学:进步儒学发凡》中大胆地尝试修正儒学政治学说而不以牺牲其德性伦理思想为代价。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如果要实现儒学的德性伦理思想,则修正其政治学说是必须的。他认为儒学可以是进步的,并称其当代儒家政治哲学理论为“进步儒学”。在完善其当代儒家政治哲学理论时,他从新儒家牟宗三的学说中找到灵感,特别是牟宗三关于“良知坎陷”的论述。本文即是评述“良知坎陷”说是否足以充分支持安靖如“进步儒学”的核心理念,即宪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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