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想象多妻?谁在捍卫自由?——女权主义与儒家

白彤东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发表于《澎湃新闻》2015年12月31日,链接: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12686_1
作者授权于进步儒学网1


多年前在一次会议上曾经与戴锦华教授有过交往,觉得她颇有想法,也颇有气质。因此,看了澎湃新闻发的一个对她的采访(“当下的性别想象中,深刻地存在着‘多妻制’的幽灵”),我只能莫名惊诧了。当然,惊诧的一个来源,倒不是她,而是她的采访者,一个“震惊”和“愤怒”于国内新儒家对女性不敬的言论,勇敢抗争,因此只用了笔名“鸿帆”的人。这篇采访字里行间,常常在影射某些国内新儒家支持多妻制,为男人的性幻想叫魂。虽然没有点名,但是采访中明确提到了澎湃新闻采访国内新儒家蒋庆所用的标题,“只有儒家能够安顿现代女性”。

坦率地讲,我对蒋庆的很多说法都有保留意见。澎湃新闻发表的对他的采访,虽然有标题党之嫌,但是听起来确实我印象中他的“原教旨”相符,当时我也没有读。戴教授的采访中的种种影射,才让我仔细地看了看对蒋庆的这个采访。我发现,他在采访的上半部中的很多说法,其实我很赞同。这部分的重点之一,在于说历史上的儒家并不支持、甚至是明确反对多妻制。准确的讲,传统中国没有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但允许男人有多配偶(妾媵)。对此,儒家最多是默认而已。说儒家支持一夫多妻、裹小脚等等,是五四以来对包括儒家在内的传统之诬陷的表现。但直到今天,这种想象还被左右之主流当成事实,努力地保存着,可悲、可怜、可笑、可恨!

对蒋庆的采访中,他确实指出了妻妾制的合理之处。但他的意思讲得很清楚,这个合理,是相对于西方传统社会的情妇(蒋庆提到了近代以来法国的情妇习俗,但这种“习俗”其实是中世纪与现代早期欧洲各国贵族的普世价值)与当今中国盛行的二奶来说的。后者是男性泄欲的对象,但她们及她们由此生出的孩子没有任何名分,因此男性对她们只有享受的权利,但没有任何法律与习俗规定的责任。这才真的是男人想象的极乐世界,与这些女子及其子女的地狱。与此相对,传统中国的妾及其子女好歹还是有身份的,她和她的子女享有明确的权利。蒋庆的辩解,只是说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这是我非常认同的一种保守的态度,一种从孔子到伯克(Edmund Burke)都认同与支持的保守态度。这种态度所反对的一个重要对象,恰恰是包括当今一些女权主义者在内的砸烂一切牛鬼蛇神、英特纳雄耐尔就要实现的激进。这种激进主义者的问题,是他们横扫世间邪恶的办法及后果,是更大的邪恶。而上面说的这种保守态度,不是说不要消除恶,也不是说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还要保守忍耐,而是说要在去小恶的同时,不要制造大恶;如果无法避免制造大恶,要学会暂时眼睛里面揉一点沙子。而激进主义者动机的正确,不能证成其行动的正确。有时候好心的理想主义者比冷漠的现实主义者给人类带来的是更大的灾难。

在这一点上,戴锦华教授似乎是站在激进的一边,因为她和她的采访者都对某些国家的通过国家暴力性行为实现的妇女解放运动持正面态度,没有表达任何批评。但这种行为充斥着内在矛盾:强迫自由、不给人自由地让人自由、(你)不自由毋宁(你)死。这种行为充斥着对人(男人和女人)基本的权利、自由、尊严的最极端的践踏。并且,赶鸭子上架的结果,是架子没有搭好或是本来就是违章建筑(违背了基本人情),把鸭子摔死了。

为什么说这种激进违背了基本的人情呢?虽然她的采访者似乎把儒家当成了悲情的对象,但是戴教授自己倒是说,传统“无法被启动,它不再是活的知识”。这与中国的一些自由派一方面坚持这样的说法,但一方面还要把儒家当成他们最大的敌人,少了一些荒诞。如果儒家真像这些人说的,是游魂野鬼了,几个儒家说说话,他们怕什么?因此,我只能认为,他们要不是脑子糊涂,要不是不敢招惹自由的真敌人,只敢拿个没有反抗能力的软柿子捏捏,满足一个懦夫的正义感而已。戴教授至少没有落入这种荒诞,而是认为女权的最大敌人,是资本。这种说法,以及采访中她对自由主义的批评,表明她和其他与她志同道合的女权主义者,是左派,好一点是所谓的自由左翼,坏一点是激进左翼。法国、俄国以及被它们煽动出来的激进左翼革命,在反专制、反资本、解放全人类的美好理想下造就的生灵涂炭,应该让有识之士知道,彻底废除资本,强制平等,是无法维系的。资本的邪恶,要在资本的框架下纠正;不平等,也要在含有这种不平等的制度下修正。在大海上的孤帆,如果进水了,我们要在这船上把船修好。因为进水就把它砸了,结果是我们就都落在海里了。在我的理解,自由左翼还是不要去凿船的。戴教授没有明确自己的立场,而她对激进妇女解放的不加批判,让我们怀疑她至少没有与激进左翼划清界线。但是,激进左翼之行动的恶果,以及温和的人对他们的理论与实践的反感,可能恰恰给自由左翼想要实现的理想的制造了重大障碍。左翼应该攘外先安内才是。


回到蒋庆那篇激起了很多老左和新左反弹的采访,其下半篇,我不同意的就多了起来。其中很重要一点,是他认为,“做好女儿、好母亲、好妻子是女性的自然属性与家庭属性的必然要求”。他虽然不反对女性参与公共生活,甚至可以正面支持,但是,知识女性或职业女性在事业上的成功,只有在不违背上述三种女性角色定位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这种人的自然属性与家庭属性的观点,也是一些大陆儒家反对同性婚姻的重要原因。这一反对恐怕也是儒家招致自由派与女权主义的反感的另一个来源。

儒家之所以被卷入同性婚姻的争论,是因为美国宣布同性婚姻合法的判决中,由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所撰写的多数意见里面,引了号称是孔子的话。对这个问题,我看到的讨论里面,张祥龙教授的讨论文章(“儒家视野中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我觉得写得最全面、理性、公允。有些儒家对同性婚姻的判决引孔子很不满,但是,其实这里所引的确实是货真价实的儒家立场,即婚姻是很重要的社会与政治组织。一些反对同性婚姻的人认为同性婚姻的论证来自于浪漫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但浪漫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是近百多年的现象。这种情感是不稳定的,所以它是当代家庭不稳定的根源。并且,如果情爱可以成为婚姻的基础,人类离和禽兽乃至充气娃娃结婚合法化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对同性婚姻的支持,确实有从这样的个人选择、浪漫爱情出发的。这种支持者就不得不面对刚刚说的那些挑战。但是,很多美国要求同性婚姻的人,谈的是很具体的问题。比如同性伴侣中一方生病,另一方因为没有婚姻关系,没有探视权;一方过世,另一方如何处理他/她的财产,等等。如果我们觉得同性恋是可以接受或容忍的(儒家恰恰是容忍同性恋的:如张祥龙教授所说,“儒家既没有像基督教那样谴责同性恋及其结合,也不会赞同古希腊文化中对同性恋、特别是男同性恋的某种鼓励倾向,而是对同性恋现象采取有根本性保留的宽容态度,更愿意以道德人品而非性取向来评判其个人”),他们提出的这些问题,就应该被处理。美国的一些温和保守主义者提出,可以采取“公民结合”(civil union)的方式,即给予同性伴侣所有夫妻间的合法权利,但是不将其间的关系称为“婚姻”。对待这种解决,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才开始强调,家庭作为一种政治与社会组织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对加入这种组织的向往。也就是说,在家庭问题上,这些为同性婚姻辩护的人,恰恰与重视家庭的美国保守派走到了一个立场上。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就是从这个立场辩护最高法院的多数决定的,并因此引了孔子来表明家庭是一种重要的政治组织。当然,这么做,可能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不管怎么样,一个容忍同性恋、同时要强调家庭价值的流派,比如儒家,就遭到了严重挑战。

在张教授和其他一些儒者的回应中,有些是针对个人主义、个人选择、浪漫爱情等立场出发的为同性婚姻辩护的,因此就无法回应上面争取同性婚姻的这种保守立场(为了家庭、为了后代抚养、为了社会和谐而允许同性婚姻)。但有些可以作为对这种立场的回应。比如,同性恋没法生育后代,既违反了儒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原则,也违反了人类的通常的倾向(希望一家一姓乃至人类的延续)。但是,同理,那所有没有子女的婚姻也应该被废除了?如果我们可以批评所谓的丁克为了自己的快乐,而不顾父母的意愿,这太过个人主义了,那么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生育的夫妇呢?反过来讲,传统中国不是可以让这样的夫妇收养吗?对此,张教授的说法是,同性婚姻的合法与同性夫妇抚养小孩,会进一步鼓励同性恋与同性婚姻。诚然,在生育还要依靠男女共同努力,而一个多数不生育的群体很难维系的前提下,如果同性恋成了主流,确实会是问题。并且,在西方多元宽容乃至放纵的环境下,有些本来没有同性恋倾向或者倾向不强的人,确实可能从追求时髦和新奇的动机,实践了同性恋。但是,在同性恋乃是见不得人的环境下,又有多少如假包换的同性恋者在忍受着习俗的煎熬呢(美国的保守派常宣扬同性恋可以“治愈”,但是可靠的成功例子之少乃至没有,反证了至少有些同性恋是天生的或很早就注定的)?并且,如果他们不得不假意结婚,他们的痛苦,会传播到他人和后代。因此,只从演化意义上的人类延续和儒家的“无后为大”的立场出发,但同时又保持着儒家的仁道精神,我们的结论只是不要鼓舞和宣扬同性恋与同性婚姻,但是可以在控制它不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前提下,对之宽容。

儒者给出的另一个回应,则跟蒋庆上面讲女性地位的相关(蒋庆本人也在笔者参加的一次会议上也给出过类似说法),即阴阳和合乃是人类本性,或如张教授所说,“‘婚姻’作为阴阳、天地、乾坤在人间的直接体现,实在是太重要了”。但是,这样所谓本性的说法,就要面对一个严峻的挑战,即凭什么说什么是人类的本性?退一步讲,哪怕同是一个儒者,可能也还是会问,为什么阴阳、乾坤就一定要对应男女?一个时代对阴阳乾坤的解释,可能与那个时代的特性相关,只是阴阳乾坤这一抽象精神的一种可能的具体体现。在不同的时代,道虽然不变,但是路可以变。这也是儒家两千多年,旧邦新命,自强不息的来源。张教授也同意这个抽象的说法。只是他认为阴阳乃男女,这属于儒家的道。他也有文本支持他这种观点。但是,问题是,儒家的生命,也恰恰在于文本的选择与重新解释中。我们完全可以退到一个更“弱”的儒家立场,认为儒家这些相关文本的核心、即儒家的道是要求婚姻双方有分别,而根据这样的分别,双方要在家庭里面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但是,这种分别,不一定非要由男女来表达;其中一个角色,也不一定非要专属于某一性别。在当今奇妙的世界里面,我们不是也看到有男人被妻子家暴、报警求助的吗?

但是,这里讲的是不要把性别角色固定化,但这不等于否定人类演变百万年的天然倾向。性别的区分,是有演化的基础的。一种男女平等的观点是说,如果允许男性一夫多妻,那么为什么不允许女性一妻多夫?从演化的生存策略上讲,一妻多夫对女性没有基因存活的优势(她一年只能受孕一次,通过生孩子把自己的基因传下去),而找到可靠的男性共同养育后代才是重要的。但对男人或者男猩猩来讲,针对异性的群交可以增大他的基因的存活概率。换句话说,男人都是以前色猩猩的后代,因为不色的男猩猩,几代之后就绝种了。顺便指出一点,包括戴教授在内的女权主义者,常常用男权、压迫这样的字眼形容传统社会,但是他们忘了,在这种所谓男权社会里面,最悲惨的失败者,也是男人。我们看看一个猴群里猴王占有所有母猴、其他公猴只能干瞪眼,再看看蛮族侵略的时候,总是杀光对方的男人、霸占对方的女人,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当然,人类之所以为人类,就是能够超越我们的演化之自然。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人类才能够谈选择、谈道德,但是,任何道德与政治的学说,不能罔顾人类的生理条件。

张祥龙教授还有一个对保守式同性婚姻辩护的回应,即如果允许同性婚姻,为什么不可以允许一夫多妻甚至群婚?前面已经提到,儒家并不支持一夫多妻。张祥龙教授更指出,一夫多妻不符合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规律。不过,我刚刚说,阴阳和合不必然等于男女结合,一阴一阳也不一定非要是一男一女。这里,我所认可的儒家的根本价值,在于为了后代的健康成长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家庭要有一个稳定的结构和关爱与秩序并存的环境。以此为立场,虽然根据人类的基本条件,儒家可以说,一男一女的婚姻最可能达到这一目标,但是同性婚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被允许。同理,一夫多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被允许。张祥龙教授看到了同性婚姻与一夫多妻的联系,但他采取的策略是把两者都拒绝掉了。有意思的是,美国有一部以原教旨的摩门教徒的一夫多妻实践为背景的电视剧,The Big Love,挑战美国主流的一夫一妻的婚姻观念。其制作人,恰恰是一对同性恋。他们意识到,同性婚姻的话题,与一夫多妻的话题是相通的,因此用这种迂回或者新颖的方式,为同性婚姻开拓空间。当这部剧引起主流媒体关注的时候,有人采访了一些实践一夫多妻的个人,尤其是女性。让人惊讶的是,其中也有受过高等教育、成功的职业女性。当人们挑战他们的做法不道德、破坏家庭稳定的时候,他们的反驳是,那你们这些坚持一夫一妻、但允许离婚、并且成为连环离婚犯的人(serial divorcee),难道就好吗?至少我们激情过后,还可以一起友好的生活在一起,相互扶助,共育家庭。如果是这样,儒家应该不反对(但也不鼓励)一夫多妻才是,或更应该反对不负责任的离婚。换个角度说,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自由派与女权主义者,你们准备好了支持一夫多妻了吗?

当然,戴锦华教授在访谈中提到的一点是有道理的,即经济地位对性别平等的重要。以前欧洲的情妇与现在中国二奶的盛行,与经济不平等有很大关系。因此,我们要去推动经济上的性别公平,比如同工则同酬;全职妈妈的家庭财产夫妻共有,等等。这里要强调的一点,男女平等其实是有误导的说法,会让人以为平等就意味着男女在什么方面都一样,而这会导致诸如文革时期的铁姑娘;上面提到的既然男人可以一夫多妻,我们女人就要一妻多夫;既然男人去脱衣舞吧看女人赤裸的乳房,我们女人就也要去猛男表演的脱衣舞吧看男人的屁股,如此等等之怪现象。我们要追求的,应该是公平,是即使女子要柔弱些、希望一妻多夫的少一些,但是还是要在基本政治权利,与男性平等。但是,如果在经济一时无法平等起来,一些妇女选择依靠男人,哪怕是与他人分享,那么,给她们以合法地位,不是更关爱她们的价值与尊严?在经济平等的前提下,如果几方自愿,一夫多妻的家庭被允许,不是更尊重人的权利和自由?并且,儒家认为,家庭生活本身,有政治的意涵。从《论语》里面孔子对三年之丧的辩护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当父母去世,君子脱离政治,回家守丧三年,这不但不妨碍他回来继续从政,还因为他这三年追忆父母之爱、重思人生之意义,会使他成为更合格的政治领袖(有儒家朋友打趣说,三年之丧是儒家处理中年危机的办法)。同理,儒家不会认为,由于妇女要生育,要更多地留在家里,那么至少在政治上,她们就比男人有劣势。反而儒家可以从他们对家国之间、公私之间关联的理解,发展出一套支持政治上男女平等的说法。这个说法是承认女性生育的前提下去辩护男女平等的,而不是那种罔顾这一现实、一厢情愿地小清新式地对男女平等的空喊。因此,虽然我不会说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但是确实儒家可以安顿现代女性、尊重女性乃至所有人的尊严、提出更好的男女平等的说法、并能更加宽容与自由。在这些方面,比起一些自由派与女性主义者,也许儒家才是真的或更真的自由派与女性主义者。


1. 发表于《澎湃新闻》2015年12月31日,链接: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12686_1 这样的文章能顺利发出来,并且没有删什么东西(好像我用的“英特纳雄耐尔”被删了),必须赞美澎湃的编辑和澎湃的有关部门!当然,被下架的机会还是有的。我在北京探望父母,就住在全国妇联后面,正考虑是否去自首。下面是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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