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與平等的民主價值

陳素芬
新加坡國立大學
原載於《比較視野下的先秦儒家》, 梁秉賦與李晨陽主編,南洋理工大學孔子學院學術叢書1,出版日期2016年5月
作者授權於進步儒學網


儒家所倡導之理想社會向來被視為階級社會。從民主為現代社會之主流理想出發,此乃儒家現代化之一大絆腳石,因為平等是核心民主價值。雖然傳統的儒家社會並不平等,而儒家文獻也似乎沒提到民主或平等的可貴,當代學者不乏討論儒家哲學是否可容納平等此民主價值者。通過梳理對這課題的各種不同論證,及反思平等價值在民主思想中的意義與功用,這篇論文提議從先秦儒家文獻裡如何處理不平等所造成的社會道德問題,來重建現代儒家平等觀。捨棄傳統西方平等觀的形而上基石,以不同文化社會共有的現實問題作起點,其思考方向希望避開削足適履。求儒家民主化的當兒,也從儒家視角提出重新審核平等在民主理想中的真正意義與價值。

儒家哲學中的平等價值

究竟儒家文獻中可有平等的理念,是否視其為價值?今天的儒家哲學是否可能,應該,容納現代的平等價值?在史華慈 (Schwartz 1985, 68-71) 眼裡,儒家學說“毫不猶豫地接受了等級差異、地位和權威在普遍的世界秩序中的必要性。”此觀點最有力證據出自荀子:

分均則不偏,埶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製。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埶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天下之本也。 (王制篇)

但這是否代表儒家主流思想全面否定平等的價值,還有爭議的空間。孔子提醒掌權者‘不患寡,患不均’(季氏16.1)。論語雖然提倡穩固社會差序的禮 (八侑3.22),且忌‘犯上’(學而1.2),卻也同時強調禮對上級的約束 (八侑3.19),可見儒家的禮包含雙向道德責任,而非維護一邊倒,不公平的壓迫關係。各學者 (Nuyen 2000, 68; Li 2012, 296-97) 也詮釋儒家選賢舉能不是無條件接受既有的不平等社會,而是持有批判態度地要求社會等級之分以道德標準為依據,有如阿里斯托德正義論中的相稱平等(proportional equality) 原則:‘平等地對待平等的,不平等地對待不平等的’(treat equals equally, treat unequals unequally)。

持儒家有平等價值看法的學者們最常引用的文獻是孟子 (Bloom 1998; Ching 1998)。其性善論,四端說,及‘人皆可以為堯舜’被當作道德性平等,被用來與西方自由主義之‘自由平等的人’(‘free and equal person’) 的概念作比較。自由主義以此概念論證在道德與政治層面對每個人一視同仁。平等待遇是理所當然,任何不平等的對待都必須有合理的辯護。所謂道德性平等 (moral equality) ,是行為與政策中平等機會,平等對待,權利平等,各種不同的平等要求的根據。相比之下,孟子的性善,四端等論點似乎沒達到同樣效果,目的也不同。孟旦 (Munro 1969, 11-16, 49-83) 就認為先秦儒家相信天生的平等 (natural equality),但這並不意味著評價上平等 (evaluative equality)。 ‘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陽貨17.2) 先秦儒家注重因習而異的人格差等,對每個人的評價是根據其自身道德修養的結果而定的。在決定行為與政策時,評價上的不平等比天生的平等來得重要。

當代哲學對儒學的關注不局限於文獻中的理念或明確立場。儒學的當代意義除了通過適當地重新詮釋經典,也需進行創造性轉化,以當今哲學問題或現實問題為焦點,借鑒其他哲學見解,重構儒家理論與尋找實現其理想的新方法。李晨陽 (Li 2012, 298) 認為,雖然基於肯定人類道德潛能的一對一平等 (numerical equality) 並不是孟子追求的目的,但在今天的環境中,這不排除其作為基本人類尊嚴所應得的平等尊重的依據。韓裔學者許蘭珠 (Herr 2010) 承認平等理念一直以來在儒家政治理論中所佔地位並不突出。不過她強調,如要成就儒家人格的道德潛能,必須給予人人政治參與的平等機會。即使過去儒者沒有明確地倡導平等,在政治程序中,儒家人格仍然應該享有平等尊重,平等參與。


民主理論中的平等價值

羅爾斯深具影響力的政治哲學中,民主社會是一個把每一成員當成‘自由與平等的人’的社會 (Rawls 1993, 3)。德沃金稱平等為自由民主的‘至上美德’(sovereign virtue):對所有國民一視同仁是最根本的政治理想 (Dworkin 2000)。在某些人眼裡,民主的合理性在於它是每個人都擁有平等價值的政治體現。可以形容民主選舉是實行政治平等的機制:‘一人一票’的普選權至少在理論上給予每個人平等權力決定由誰執政,確保政府將平等地看待所有人的利益。這理想實際上當然很難完全實現。巴伯 (Barber 2001, 25) 形容民主是‘每個人都是貴族’的政治體系。有史以來,貴族社會讓少數人凌駕多數人之上而產生壓迫的社會政治關係,民主堅持政治平等,正是對抗壓迫最好的武器。當年洛克就以‘人出生於自由且平等的自然狀態’為前提,論證政府的合法性在於被統治者同意賦予政府權力,並主張由此而建立的代議制政府替代傳統的絕對君主制 (Locke 1698/1960, 269)。

洛克的平等觀是以基督教神學為基礎,使得道德性平等有形而上的依據,不受實際經驗或觀察所約束和否定。雖然羅爾斯強調政治自由主義中的‘自由與平等的人’不是形而上的概念 (Rawls 1993, 3),沃爾德倫 卻有不同看法。後者認為即使今時今日,平等價值仍需要神學的基石 (Waldron 2002, 236)。但是這特定的宗教基礎也限制這種平等觀在重構儒家哲學時的可行性。以其尋找類似的形而上道德性平等,不如試問為何平等會成為人人嚮往的價值,在什麼情況下人們最渴望民主所承諾的政治平等?回顧西方民主化歷程,不難發現其推動力主要來自不滿以至反對傳統專制政權下,因缺乏平等而讓多數人被少數人壓迫的實況。中國現代的政治解放經歷也體現了對平等的類似追求。以此種共有的社會政治問題為焦點,將更有可能藉鑑西方經驗與理論,同時注重本身社會實況的需要,重構現代儒家平等觀。

當被問起‘為什麼追求平等? ’或‘平等有什麼價值? ’時,很多人的回答顯示人們更多時候是不滿不平等在實際生活中造成各種弊病,希望減少或剷除這些不平等便能使個人的生活更美好,社會更進步。拒絕不平等的理由往往不在於平等本身有內在的絕對價值,而是取決於其他價值,比如對處於貧富懸殊情況下之貧困者的人道關懷,或因受壓迫而被剝奪各人自由 (Scanlon 2000)。這表示追求平等,並不一定要讓所有人在任何方面都一樣,所有東西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平等分配 — 也不可能達到這樣的目的。民主體制下也並非人人平等:贏得執政權等於獲得在指導政策方面多於被統治者的權力。重點在於民主程序要求這不平等權力來自公平競爭,說服民眾認可它,而且行使權力時對民眾負責。民主理論與實踐都明白,非所有不平等都可惡或不合理。有些不平等甚至是有必要或可取的,比如通過不平等但符合工作表現的酬勞提升生產力。

平等與不平等並非兩個對立的抽象理想目的;我們沒必要只選其一。無論儒家哲學或民主理論,應該關注的是保存或增加‘那一些不平等? ’又除掉或減少‘那一些不平等? ’


先秦儒家文獻對不平等的批判

荀子肯定不平等在生活中的必要性是出自他對現實的觀察,並不牽涉形而上保證。他清楚地區分對人類社會有益與無益的不平等。

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後使谷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 (榮辱篇) 

這類必要的不平等還需要合理的前提才可達到有益的效果。

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 (王制篇)

相反的,有些不平等卻將帶來災害。雖然荀子認為完全平等地分配資源或獎勵不能滿足所有人的慾望,顧全所有人的需要,達到有效地分工,促進經濟增漲,但是他也不贊同貧富懸殊,而且斷定它是亡國之道:

筐篋已富,府庫已實,而百姓貧:夫是之謂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戰,則傾覆滅亡可立而待也。 (王制篇)

對利益財富分配不平等的批判,荀子延續了孔孟思想。這方面孔子比荀子更傾向平等分配。他批評當權者的貪婪,警告他們應該擔憂的是利益財富分配不平等所帶來的禍害甚於貧困所造成的問題‘不患寡,患不均’ (季氏16.1)。有德有能者應居上位,被賦予更多的權力治國,但是這並不表示他們可以利用他們的地位權勢牟取私利。當哀公埋怨稅收不夠,孔子的學生有若回應:‘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顏淵篇12.9)孔子不滿冉有給公西華母親八十石的小米,不是因為出使齊國的公西華才德或工作表現不值得這樣的回報,而是因為他有‘乘肥馬,衣輕裘’的經濟能力,可見他母親不需要他人救濟。對孔子而言,‘君子週急不繼富’。 (雍也篇6.4)

孟子提倡民貴君輕的民本思想。他指責當時統治者的貪婪和自私給人民帶來的痛苦,措詞嚴厲:

庖有肥肉,厩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 (梁惠王章句上)

孟子強調治國者應該與人民同甘共苦,‘與百姓同樂,則王矣。 ’ (梁惠王章句下)一個好政府應該特別照顧最貧困不幸的人。

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祿,關市譏而不徵,澤梁無禁,罪人不孥。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詩云,『哿矣富人,哀此煢獨。 』(梁惠王章句下)

孟子相信只要願意與人民分享利益,即使是自認貪財好色如齊宣王者,亦可行王道。平等地看待老百姓的慾望需要與自己的慾望需要,體現了儒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顏淵篇12.2;衛靈公篇15.24),‘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篇6.30)的仁道思想。而這恰好契合被內格爾 (Nagel 1979) 指為平等理念最普遍基礎的‘金規’(Golden Rule) 式道德推理:設身處地對待他人,平等看待同樣的利益,無論是自己或他人的利益。


社會經濟平等與政治平等

先秦儒家典籍中所批判的不平等一般是社會經濟層面的。這種批判出自對不平等分配下貧困者的人道關懷,符合儒家仁政要求。但在政治層面,儒家主張德政,選賢舉能。在德與能都不平等的實況下,政治權力的分配也隨之應當不平等,似乎與民主體制中‘一人一票’的政治平等成對比。民主的平等價值是否包含社會經濟平等?政治平等和社會經濟平等之間是什麼關係?探討這些問題或許能啟發我們對儒家可否,有沒有必要,又如何接納現代平等價值的重新思考。

民主理論對社會經濟平等的價值並無共識。重視自由而以人民自主權為焦點的民主觀要求的是,政治程序作為一種自主程序平等對待每個自由的參與者,但是這類‘民主與各種維護公民的道德平等的分配正義之間存在著深層的理論矛盾’ (Post 2006, 24)。自由主義民主自歐洲啟蒙時期便與社會經濟平等有衝突。休謨就曾指出,在人類多樣化的情況下,試圖讓每個人所擁有的都平等,並維持平等分配,將導致‘最苛刻的逼問,最嚴厲的刑罰’,很快地‘淪為暴政’(Hume 1777/1975, 194)。至二十世紀,海耶克認為法律下人人平等的後果是物質上的不平等,一個自由社會無法容納社會經濟平等所須要的‘差別性強迫’(Hayek 1960, 87)。

當代自由民主理論不乏維護社會經濟平等者。費利普斯認為民主需要政治平等和社會經濟平等,兩者缺一不可。如果經濟能力落差太大,要視其他公民為擁有平等權利的同胞將很困難 (Phillips 1979, 15)。依照德沃金的分析,在現代司法制度下,經濟條件與公民自由權利是否得到同等保護有密切關係,財富的分配會影響法律下是否人人平等。貧富懸殊將使人懷疑政府是否對公民一視同仁,盡力保護所有人的自由的承諾,動搖民主合法性 (Dworkin 2000, 18)。美國六七十年代就有研究顯示收入的分配和教育程度的差別阻礙了平等的政治參與 (Verba, Nie and Kim 1978) 。民主選舉若允許龐大的競選開銷和私人企業贊助候選人與政黨,民主政治若包括利益團體動用各種資源遊說民意代表,那社會中財富的分配肯定影響民主的運作。從而推論,民主中的政治平等長期的完整實現需要社會經濟平等。

這兩種平等之間的關係不是單向的。減低社會經濟的不平等有利於政治平等。實際民主化的歷史過程中,政治平等也曾推動社會經濟平等。曾經處於社會經濟下層的人民運用贏得的政治權力維護自己的利益,有效地要求民主政府改進他們的生活。這促使民主化之後的社會縮小貧富之間的距離,也理所當然。隨著貧困階級的生活得到顯著的改進,出於人道關懷而批判社會經濟不平等的聲音跟著減弱。二十世紀社會主義經濟體過度及不合理地追求平等而犧牲市場競爭,有損企業創造性,生產力和繁榮發展的經驗,使許多人開始懷疑社會經濟平等的價值。批評社會經濟不平等被看成是‘往下拉平’(leveling down),損人又不利己。西方國家福利制度浮現的道德弊端也把注意力從收入和財富的重新分配轉移到個人責任和在什麼情況下才應得什麼的課題上。

過度追求社會經濟平等固然有害,但完全忽視這方面不平等的問題也不行。即使形式上有民主政治平等的牽制,許多國家投入全球化資本主義自由市場後,都面臨日趨嚴重的社會經濟不平等。許多時候,社會經濟不平等與政治不平等之間的惡性循環替代了政治平等與社會經濟平等之間的良性互動。民主理論與實踐如今最大的挑戰之一是如何重整政治平等與社會經濟平等之間的關係。


重建現代儒家平等觀

先秦儒家所批評導致老百姓生活困苦的貧富懸殊問題,大多源於政治不平等的局勢讓少數人利用政治勢力剝削欺壓其他人。這種現像不只在古代有,現代社會也常見。而經濟資源也可收買政治勢力。政治不平等與社會經濟不平等間的惡性循環仍糾纏現代社會。中國的市場經濟近年來的繁榮發展雖然在剷除貧困方面有出色的表現,但是貧富懸殊問題,發展與繁榮的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仍在加劇。注重社會經濟平等還是有必要的。借鑒西方民主化初期的經驗,政治平等,讓所有人享有參與政治保護自身的利益,通過民主程序,使政府對人民負責,照顧所有人的利益,將能減低社會經濟不平等。通過先秦儒家對社會經濟不平等的批判與人道關懷,可以論證政治平等,也就是民主體制的必要性,合理性。

接受政治平等的民主價值不等於放棄儒家所追求的德治理想。兩千年的歷史教訓應該讓我們認識到聖賢不易求;在政治領域中,甚至君子也難得一見。雖然實際的民主體系弊病也不少,但現代儒家社會的民主化無須照搬既有的西方民主體系,應當據實況需要,選擇性創造性地建立適合自己國情的民主體系。其中也必須保存儒家德治以人民的利益為先之宗旨。如果要好好地照顧人民,那麼政府的素質,辦事能力,道德操守,當然重要。在不損害民主政治平等之約束功能的前提下,什麼方法可以達到儒家選賢舉能的現代效果?如何詮釋選賢舉能才可以為人民謀求最佳福利而不至於重蹈覆轍,設立新的貴族社會?這些問題都是儒家哲學現代化,民主化迫切需要解答的。

儒家德治對民主理論有所啟發。後者追求社會經濟平等往往由於它是政治平等或個人自由,個人的道德尊嚴的前提,把社會經濟平等看成是實現這些價值的手段。在先秦儒家文獻中,社會經濟平等也不是終極目的,但是它成全的目的有別於西方民主理論中的自由主義價值。減低社會經濟不平等是儒家實行仁政,照顧人民,尤其是最低階層,的手段。儒家的觀點向現代民主理論提出一些問題:什麼樣的政府才是好政府?普通人民究竟渴望政府為他們做些什麼?保護個人自由和經濟繁榮之間,作何取捨?三餐溫飽之外,又該為那些需要和慾望提供社會經濟條件?孔子的‘富之。 。 。教之’(子路篇13.9)和孟子的‘無恆產,無恆心’皆強調政府照顧人民的經濟利益外,還須為他們的修身,道德成長設想。

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 (梁惠王章句上)

有研究發現民主化之後,經濟衰退,社會問題倍增,使人民原先對民主的熱忱銳減 (Rutland 2013)。可見人們普遍不把民主當作終極價值或目的。即使在追求民主化的過程中,民主作為目的似乎有內在獨立的價值,但成立民主政府後,人民的要求與期待還是回歸到政府該如何改進他們的日常生活。認清這事實,民主理論就必修擺脫沉溺於抽象價值的討論,而更注重民主體制與實踐如何解決實際民生問題,尤其應更重視社會經濟的不平等。無論是社會經濟平等也好,政治平等也好,問題不在它們有沒有絕對價值,而是追求這些民主價值能為現代儒家社會解決那一些實際問題。

注:此文內容取自作者以英文出版的一篇較長的文章,將刊登在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Apr 2016), 也將翻譯成中文再刊登於杭州師範大學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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