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主义

儒家思想中”性别”的新解读

在漫长的岁月里,儒家的“性别”概念已经历了若干发展阶段。大部分关于早期儒家讨论女性的性别角色的研究的最终结论都认为:性别是互补性的,而不是从属性的。同时这些学者都认为,性别划分的两个基础在于阴阳相关和内外之别。因为我已经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探讨了“内外”,所以在这里,我将只讨论“阴阳”及其内涵。基于此,我将首先回溯阴阳学说的历史发展并对其内涵进行探索。随之我将把阴阳的内涵融入到政治、职场、家庭以及教育之中。基于此,本文将比较儒家思想和女权主义在这些方面的不同考量。这篇文章最后将会简单讨论阴阳相分思想在儒家社会中的法律内涵。

谁在想象多妻?谁在捍卫自由?——女权主义与儒家

多年前在一次会议上曾经与戴锦华教授有过交往,觉得她颇有想法,也颇有气质。因此,看了澎湃新闻发的一个对她的采访(“当下的性别想象中,深刻地存在着‘多妻制’的幽灵”),我只能莫名惊诧了。当然,惊诧的一个来源,倒不是她,而是她的采访者,一个“震惊”和“愤怒”于国内新儒家对女性不敬的言论,勇敢抗争,因此只用了笔名“鸿帆”的人。这篇采访字里行间,常常在影射某些国内新儒家支持多妻制,为男人的性幻想叫魂。虽然没有点名,但是采访中明确提到了澎湃新闻采访国内新儒家蒋庆所用的标题,“只有儒家能够安顿现代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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