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想像多妻?誰在捍衛自由? ——女權主義與儒家

白彤東
復旦大學哲學學院
發表於《澎湃新聞》2015年12月31日,鏈接: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12686_1
作者授權於進步儒學網1


多年前在一次會議上曾經與戴錦華教授有過交往,覺得她頗有想法,也頗有氣質。因此,看了澎湃新聞發的一個對她的採訪(“當下的性別想像中,深刻地存在著‘多妻制’的幽靈”),我只能莫名驚詫了。當然,驚詫的一個來源,倒不是她,而是她的採訪者,一個“震驚”和“憤怒”於國內新儒家對女性不敬的言論,勇敢抗爭,因此只用了筆名“鴻帆”的人。這篇採訪字裡行間,常常在影射某些國內新儒家支持多妻制,為男人的性幻想叫魂。雖然沒有點名,但是採訪中明確提到了澎湃新聞採訪國內新儒家蔣慶所用的標題,“只有儒家能夠安頓現代女性”。

坦率地講,我對蔣慶的很多說法都有保留意見。澎湃新聞發表的對他的採訪,雖然有標題黨之嫌,但是聽起來確實我印像中他的“原教旨”相符,當時我也沒有讀。戴教授的採訪中的種種影射,才讓我仔細地看了看對蔣慶的這個採訪。我發現,他在採訪的上半部中的很多說法,其實我很贊同。這部分的重點之一,在於說歷史上的儒家並不支持、甚至是明確反對多妻制。準確的講,傳統中國沒有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但允許男人有多配偶(妾媵)。對此,儒家最多是默認而已。說儒家支持一夫多妻、裹小腳等等,是五四以來對包括儒家在內的傳統之誣陷的表現。但直到今天,這種想像還被左右之主流當成事實,努力地保存著,可悲、可憐、可笑、可恨!

對蔣慶的採訪中,他確實指出了妻妾制的合理之處。但他的意思講得很清楚,這個合理,是相對於西方傳統社會的情婦(蔣慶提到了近代以來法國的情婦習俗,但這種“習俗”其實是中世紀與現代早期歐洲各國貴族的普世價值)與當今中國盛行的二奶來說的。後者是男性洩慾的對象,但她們及她們由此生出的孩子沒有任何名分,因此男性對她們只有享受的權利,但沒有任何法律與習俗規定的責任。這才真的是男人想像的極樂世界,與這些女子及其子女的地獄。與此相對,傳統中國的妾及其子女好歹還是有身份的,她和她的子女享有明確的權利。蔣慶的辯解,只是說兩害相權取其輕而已。這是我非常認同的一種保守的態度,一種從孔子到伯克(Edmund Burke)都認同與支持的保守態度。這種態度所反對的一個重要對象,恰恰是包括當今一些女權主義者在內的砸爛一切牛鬼蛇神、英特納雄耐爾就要實現的激進。這種激進主義者的問題,是他們橫掃世間邪惡的辦法及後果,是更大的邪惡。而上面說的這種保守態度,不是說不要消除惡,也不是說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還要保守忍耐,而是說要在去小惡的同時,不要製造大惡;如果無法避免製造大惡,要學會暫時眼睛裡面揉一點沙子。而激進主義者動機的正確,不能證成其行動的正確。有時候好心的理想主義者比冷漠的現實主義者給人類帶來的是更大的災難。

在這一點上,戴錦華教授似乎是站在激進的一邊,因為她和她的採訪者都對某些國家的通過國家暴力性行為實現的婦女解放運動持正面態度,沒有表達任何批評。但這種行為充斥著內在矛盾:強迫自由、不給人自由地讓人自由、(你)不自由毋寧(你)死。這種行為充斥著對人(男人和女人)基本的權利、自由、尊嚴的最極端的踐踏。並且,趕鴨子上架的結果,是架子沒有搭好或是本來就是違章建築(違背了基本人情),把鴨子摔死了。

為什麼說這種激進違背了基本的人情呢?雖然她的採訪者似乎把儒家當成了悲情的對象,但是戴教授自己倒是說,傳統“無法被啟動,它不再是活的知識”。這與中國的一些自由派一方面堅持這樣的說法,但一方面還要把儒家當成他們最大的敵人,少了一些荒誕。如果儒家真像這些人說的,是遊魂野鬼了,幾個儒家說說話,他們怕什麼?因此,我只能認為,他們要不是腦子糊塗,要不是不敢招惹自由的真敵人,只敢拿個沒有反抗能力的軟柿子捏捏,滿足一個懦夫的正義感而已。戴教授至少沒有落入這種荒誕,而是認為女權的最大敵人,是資本。這種說法,以及採訪中她對自由主義的批評,表明她和其他與她志同道合的女權主義者,是左派,好一點是所謂的自由左翼,壞一點是激進左翼。法國、俄國以及被它們煽動出來的激進左翼革命,在反專制、反資本、解放全人類的美好理想下造就的生靈塗炭,應該讓有識之士知道,徹底廢除資本,強制平等,是無法維繫的。資本的邪惡,要在資本的框架下糾正;不平等,也要在含有這種不平等的製度下修正。在大海上的孤帆,如果進水了,我們要在這船上把船修好。因為進水就把它砸了,結果是我們就都落在海裡了。在我的理解,自由左翼還是不要去鑿船的。戴教授沒有明確自己的立場,而她對激進婦女解放的不加批判,讓我們懷疑她至少沒有與激進左翼劃清界線。但是,激進左翼之行動的惡果,以及溫和的人對他們的理論與實踐的反感,可能恰恰給自由左翼想要實現的理想的製造了重大障礙。左翼應該攘外先安內才是。


回到蔣慶那篇激起了很多老左和新左反彈的採訪,其下半篇,我不同意的就多了起來。其中很重要一點,是他認為,“做好女兒、好母親、好妻子是女性的自然屬性與家庭屬性的必然要求”。他雖然不反對女性參與公共生活,甚至可以正面支持,但是,知識女性或職業女性在事業上的成功,只有在不違背上述三種女性角色定位的前提下才有意義”。這種人的自然屬性與家庭屬性的觀點,也是一些大陸儒家反對同性婚姻的重要原因。這一反對恐怕也是儒家招致自由派與女權主義的反感的另一個來源。

儒家之所以被捲入同性婚姻的爭論,是因為美國宣布同性婚姻合法的判決中,由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所撰寫的多數意見裡面,引了號稱是孔子的話。對這個問題,我看到的討論裡面,張祥龍教授的討論文章(“儒家視野中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我覺得寫得最全面、理性、公允。有些儒家對同性婚姻的判決引孔子很不滿,但是,其實這裡所引的確實是貨真價實的儒家立場,即婚姻是很重要的社會與政治組織。一些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認為同性婚姻的論證來自於浪漫愛情是婚姻的基礎。但浪漫愛情作為婚姻的基礎是近百多年的現象。這種情感是不穩定的,所以它是當代家庭不穩定的根源。並且,如果情愛可以成為婚姻的基礎,人類離和禽獸乃至充氣娃娃結婚合法化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對同性婚姻的支持,確實有從這樣的個人選擇、浪漫愛情出發的。這種支持者就不得不面對剛剛說的那些挑戰。但是,很多美國要求同性婚姻的人,談的是很具體的問題。比如同性伴侶中一方生病,另一方因為沒有婚姻關係,沒有探視權;一方過世,另一方如何處理他/她的財產,等等。如果我們覺得同性戀是可以接受或容忍的(儒家恰恰是容忍同性戀的:如張祥龍教授所說,“儒家既沒有像基督教那樣譴責同性戀及其結合,也不會贊同古希臘文化中對同性戀、特別是男同性戀的某種鼓勵傾向,而是對同性戀現象採取有根本性保留的寬容態度,更願意以道德人品而非性取向來評判其個人”),他們提出的這些問題,就應該被處理。美國的一些溫和保守主義者提出,可以採取“公民結合”(civil union)的方式,即給予同性伴侶所有夫妻間的合法權利,但是不將其間的關係稱為“婚姻”。對待這種解決,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才開始強調,家庭作為一種政治與社會組織的重要性,以及他們對加入這種組織的嚮往。也就是說,在家庭問題上,這些為同性婚姻辯護的人,恰恰與重視家庭的美國保守派走到了一個立場上。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就是從這個立場辯護最高法院的多數決定的,並因此引了孔子來表明家庭是一種重要的政治組織。當然,這麼做,可能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但不管怎麼樣,一個容忍同性戀、同時要強調家庭價值的流派,比如儒家,就遭到了嚴重挑戰。

在張教授和其他一些儒者的回應中,有些是針對個人主義、個人選擇、浪漫愛情等立場出發的為同性婚姻辯護的,因此就無法回應上面爭取同性婚姻的這種保守立場(為了家庭、為了後代撫養、為了社會和諧而允許同性婚姻)。但有些可以作為對這種立場的回應。比如,同性戀沒法生育後代,既違反了儒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原則,也違反了人類的通常的傾向(希望一家一姓乃至人類的延續)。但是,同理,那所有沒有子女的婚姻也應該被廢除了?如果我們可以批評所謂的丁克為了自己的快樂,而不顧父母的意願,這太過個人主義了,那麼那些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生育的夫婦呢?反過來講,傳統中國不是可以讓這樣的夫婦收養嗎?對此,張教授的說法是,同性婚姻的合法與同性夫婦撫養小孩,會進一步鼓勵同性戀與同性婚姻。誠然,在生育還要依靠男女共同努力,而一個多數不生育的群體很難維繫的前提下,如果同性戀成了主流,確實會是問題。並且,在西方多元寬容乃至放縱的環境下,有些本來沒有同性戀傾向或者傾向不強的人,確實可能從追求時髦和新奇的動機,實踐了同性戀。但是,在同性戀乃是見不得人的環境下,又有多少如假包換的同性戀者在忍受著習俗的煎熬呢(美國的保守派常宣揚同性戀可以“治愈”,但是可靠的成功例子之少乃至沒有,反證了至少有些同性戀是天生的或很早就注定的)?並且,如果他們不得不假意結婚,他們的痛苦,會傳播到他人和後代。因此,只從演化意義上的人類延續和儒家的“無後為大”的立場出發,但同時又保持著儒家的仁道精神,我們的結論只是不要鼓舞和宣揚同性戀與同性婚姻,但是可以在控制它不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前提下,對之寬容。

儒者給出的另一個回應,則跟蔣慶上面講女性地位的相關(蔣慶本人也在筆者參加的一次會議上也給出過類似說法),即陰陽和合乃是人類本性,或如張教授所說,“‘婚姻’作為陰陽、天地、乾坤在人間的直接體現,實在是太重要了”。但是,這樣所謂本性的說法,就要面對一個嚴峻的挑戰,即憑什麼說什麼是人類的本性?退一步講,哪怕同是一個儒者,可能也還是會問,為什麼陰陽、乾坤就一定要對應男女?一個時代對陰陽乾坤的解釋,可能與那個時代的特性相關,只是陰陽乾坤這一抽象精神的一種可能的具體體現。在不同的時代,道雖然不變,但是路可以變。這也是儒家兩千多年,舊邦新命,自強不息的來源。張教授也同意這個抽象的說法。只是他認為陰陽乃男女,這屬於儒家的道。他也有文本支持他這種觀點。但是,問題是,儒家的生命,也恰恰在於文本的選擇與重新解釋中。我們完全可以退到一個更“弱”的儒家立場,認為儒家這些相關文本的核心、即儒家的道是要求婚姻雙方有分別,而根據這樣的分別,雙方要在家庭裡面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擔不同的責任。但是,這種分別,不一定非要由男女來表達;其中一個角色,也不一定非要專屬於某一性別。在當今奇妙的世界裡面,我們不是也看到有男人被妻子家暴、報警求助的嗎?

但是,這裡講的是不要把性別角色固定化,但這不等於否定人類演變百萬年的天然傾向。性別的區分,是有演化的基礎的。一種男女平等的觀點是說,如果允許男性一夫多妻,那麼為什麼不允許女性一妻多夫?從演化的生存策略上講,一妻多夫對女性沒有基因存活的優勢(她一年只能受孕一次,通過生孩子把自己的基因傳下去),而找到可靠的男性共同養育後代才是重要的。但對男人或者男猩猩來講,針對異性的群交可以增大他的基因的存活概率。換句話說,男人都是以前色猩猩的後代,因為不色的男猩猩,幾代之後就絕種了。順便指出一點,包括戴教授在內的女權主義者,常常用男權、壓迫這樣的字眼形容傳統社會,但是他們忘了,在這種所謂男權社會裡面,最悲慘的失敗者,也是男人。我們看看一個猴群裡猴王占有所有母猴、其他公猴只能乾瞪眼,再看看蠻族侵略的時候,總是殺光對方的男人、霸占對方的女人,就應該明白這一點。當然,人類之所以為人類,就是能夠超越我們的演化之自然。這也是為什麼只有人類才能夠談選擇、談道德,但是,任何道德與政治的學說,不能罔顧人類的生理條件。

張祥龍教授還有一個對保守式同性婚姻辯護的回應,即如果允許同性婚姻,為什麼不可以允許一夫多妻甚至群婚?前面已經提到,儒家並不支持一夫多妻。張祥龍教授更指出,一夫多妻不符合一陰一陽之謂道的規律。不過,我剛剛說,陰陽和合不必然等於男女結合,一陰一陽也不一定非要是一男一女。這裡,我所認可的儒家的根本價值,在於為了後代的健康成長與社會的和諧穩定,家庭要有一個穩定的結構和關愛與秩序並存的環境。以此為立場,雖然根據人類的基本條件,儒家可以說,一男一女的婚姻最可能達到這一目標,但是同性婚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內被允許。同理,一夫多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內被允許。張祥龍教授看到了同性婚姻與一夫多妻的聯繫,但他採取的策略是把兩者都拒絕掉了。有意思的是,美國有一部以原教旨的摩門教徒的一夫多妻實踐為背景的電視劇,The Big Love,挑戰美國主流的一夫一妻的婚姻觀念。其製作人,恰恰是一對同性戀。他們意識到,同性婚姻的話題,與一夫多妻的話題是相通的,因此用這種迂迴或者新穎的方式,為同性婚姻開拓空間。當這部劇引起主流媒體關注的時候,有人採訪了一些實踐一夫多妻的個人,尤其是女性。讓人驚訝的是,其中也有受過高等教育、成功的職業女性。當人們挑戰他們的做法不道德、破壞家庭穩定的時候,他們的反駁是,那你們這些堅持一夫一妻、但允許離婚、並且成為連環離婚犯的人(serial divorcee),難道就好嗎?至少我們激情過後,還可以一起友好的生活在一起,相互扶助,共育家庭。如果是這樣,儒家應該不反對(但也不鼓勵)一夫多妻才是,或更應該反對不負責任的離婚。換個角度說,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自由派與女權主義者,你們準備好了支持一夫多妻了嗎?

當然,戴錦華教授在訪談中提到的一點是有道理的,即經濟地位對性別平等的重要。以前歐洲的情婦與現在中國二奶的盛行,與經濟不平等有很大關係。因此,我們要去推動經濟上的性別公平,比如同工則同酬;全職媽媽的家庭財產夫妻共有,等等。這裡要強調的一點,男女平等其實是有誤導的說法,會讓人以為平等就意味著男女在什麼方面都一樣,而這會導致諸如文革時期的鐵姑娘;上面提到的既然男人可以一夫多妻,我們女人就要一妻多夫;既然男人去脫衣舞吧看女人赤裸的乳房,我們女人就也要去猛男錶演的脫衣舞吧看男人的屁股,如此等等之怪現象。我們要追求的,應該是公平,是即使女子要柔弱些、希望一妻多夫的少一些,但是還是要在基本政治權利,與男性平等。但是,如果在經濟一時無法平等起來,一些婦女選擇依靠男人,哪怕是與他人分享,那麼,給她們以合法地位,不是更關愛她們的價值與尊嚴?在經濟平等的前提下,如果幾方自願,一夫多妻的家庭被允許,不是更尊重人的權利和自由?並且,儒家認為,家庭生活本身,有政治的意涵。從《論語》裡面孔子對三年之喪的辯護中,我們可以體會到,當父母去世,君子脫離政治,回家守喪三年,這不但不妨礙他回來繼續從政,還因為他這三年追憶父母之愛、重思人生之意義,會使他成為更合格的政治領袖(有儒家朋友打趣說,三年之喪是儒家處理中年危機的辦法)。同理,儒家不會認為,由於婦女要生育,要更多地留在家裡,那麼至少在政治上,她們就比男人有劣勢。反而儒家可以從他們對家國之間、公私之間關聯的理解,發展出一套支持政治上男女平等的說法。這個說法是承認女性生育的前提下去辯護男女平等的,而不是那種罔顧這一現實、一廂情願地小清新式地對男女平等的空喊。因此,雖然我不會說只有儒家能安頓現代女性,但是確實儒家可以安頓現代女性、尊重女性乃至所有人的尊嚴、提出更好的男女平等的說法、並能更加寬容與自由。在這些方面,比起一些自由派與女性主義者,也許儒家才是真的或更真的自由派與女性主義者。


1. 發表於《澎湃新聞》2015年12月31日,鏈接: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12686_1 這樣的文章能順利發出來,並且沒有刪什麼東西(好像我用的“英特納雄耐爾”被刪了),必須讚美澎湃的編輯和澎湃的有關部門!當然,被下架的機會還是有的。我在北京探望父母,就住在全國婦聯後面,正考慮是否去自首。下面是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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