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與自我坎陷:答陳祖為君

安靖如
維思大學
原載於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64(3), 795-798.
作者授權於進步儒學網


非常感謝陳祖為君為我的書所寫的深刻的評述,也感謝編輯給我機會寫一篇短文來回應陳君的駁難。在我的這篇短文付梓之時,他的重要著作《儒學至善主義》已經會與讀者見面,讀者將會清楚地看到,我與陳君在廣義的儒家政治哲學上的觀點不但並無多大衝突,反而互相印證。儘管如此,我們依然在一些問題上有分歧,因此才有必要坦誠對話。 2013年四月,陳君在他所在的大學為我的書安排了工作坊。我們之間坦誠的對話與工作坊為推進進步儒學起到關鍵作用。

我很欣慰他重點論述了我書中的重點:自我坎陷。他指出,我的自我坎陷論和規則功利主義與穆勒的相關論述在結構上類似,他指出的這一點使讀者能更清楚地理解自我坎陷論。雖然一些全力支持牟宗三道德形而上學的人對他的自我坎陷學說也會顯得躊躇不決,我個人認為可以在各種不同的語境中使用簡約版的自我坎陷論,我認為這是一種有益的、促進跨文化哲學交流的嘗試。事實上,在我即將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我論述了休謨與亞里士多德的美德說都可以通過利用自我坎陷論得到強化。

我很欣慰他重點論述了我書中的重點:自我坎陷。他指出,我的自我坎陷論和規則功利主義與穆勒的相關論述在結構上類似,他指出的這一點使讀者能更清楚地理解自我坎陷論。雖然一些全力支持牟宗三道德形而上學的人對他的自我坎陷學說也會顯得躊躇不決,我個人認為可以在各種不同的語境中使用簡約版的自我坎陷論,我認為這是一種有益的、促進跨文化哲學交流的嘗試。事實上,在我即將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我論述了休謨與亞里士多德的美德說都可以通過利用自我坎陷論得到強化。

陳君在文中說我書中的弘論的部分依據是“認為聖人真實存在”。他的好幾條旨在論述我的自我坎陷理論可行性有限的論述就是根據所謂我對聖人真實存在的信仰。比如,在他命名為“聖人論”的論證中,他論證說,我認為政治民主是必要的原因是可以藉此達到聖境——而達到聖境依賴於所有人可以擁有相當的權力。陳君對此觀點的駁難是聖境非常難以達到,而且讓所有人擁有相當的權力也不可能。陳君因此認為“仁論”於儒家更好一些,因為“仁”的境界不算要求太高,而且是一種個人道德修養就可以達到的境界。在他文中的另一個地方,他指出我以聖人的真實存在為基礎立論,並要求我們考慮,對於一個“只有幾個為多數普通民眾所推崇的聖人”的社會,什麼樣的政治安排才是合理的?以此為前提,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事實上獨裁而不是民主會被選擇。基於以上幾條理由,他認為我的自我坎陷理論薄弱,我們應該從其他角度更好地為民主辯護。

的確,如陳君所述。我在書中多次論述儒家應該原則上堅持達到聖境是可能的。但是,在我的這本書以及《聖境:宋明理學的現代意義》中,我一再強調儒家視德性成長為一個連續的過程。人們的實際任務是趨近於聖人之境而不是事實上成為一個聖人。在這一點上牟宗三也會同意我的看法。正如我在《當代儒家政治哲學》49頁所述:

儘管原則上達到聖境是可能的,事實上沒有幾個聖人,實際上也不存在在歷史的任何時間點上被確切地稱為聖人的人。用牟宗三的話說,達到聖境是一個“無窮無盡的過程”。

這種對聖境的基本取向貫穿了整部書,我讚許章士釗的觀點“德性絕對的權威只有聖人才能獲得…(但是)從來不存在這種聖人。”(63頁)。我認為“敬重”(deference)重要的部分原因也是“敬重”“表達了對人類有限性與易犯錯本性的承認”。 (130頁)。因此,認為某人可能會被恰當地“承認並讚許”為聖人是我無法接受的觀點。很多皇帝自稱為聖人,但他們能這樣做卻沒有受到責難的原因正是基於他們專制獨裁的權力,而這正是自我坎陷理論所批判的。

所以我論證的並不是我們一定要把聖人的存在當作真實存在,而是論證儒家政治哲學一定要建立在提高德性的基礎上,這種提高包括達到聖人的境界這種有限的情況。除了其他意義之外,這也同時意味著個體必須要能夠參與到社會事務中去,因為這樣的“外界的”修德行為對於“內在的”德性成長至關重要。因此德性不僅僅是“內在的”,“仁”也不僅僅是一個個人的理想。在很有限的、完全達到仁的情況下,孔子說:“天下歸仁焉”(《論語》12:1)。陳君認為社會參與比政治參與更為容易也更有價值,我發現這一點確實頗有說服力。但是,只有在法制與人權有保障的社會,這些形式的參與才會成為現實。此外,我在本書其他地方論述到,允許民眾某種程度的參與權卻封鎖他們達到權力高位的做法是拒絕給予民眾關鍵性的充分發展其德性的機會(115頁)。我猜想也許可以藉用陳君的新書的論證,那就是拒絕給民眾達到高位也是表現性地糟糕(expressively bad)。

簡而言之,一旦我們承認各種形式的參與都取決於法制與人權,並承認各種形式的參與對德性成長的重要性,那麼自我坎陷對德性成長的重要性便不言而喻。我很高興同意陳君的說法,即還有其他儒家學派或者與儒學兼容的學派為憲政民主辯護;我從他的最新的書中就學到不少。但是,我的確擔心他所提供的辯護會強化一種儒家也並不想達到的至善主義。陳君傾向於把儒學的目標定在民眾的幸福生活上。這些目標潛在地具有開放性,因此也許也包括德性成長,德性成長在我看來是儒學的核心。在他的書中這一點並沒有得到十分清楚的論述。而且我認為陳君也會同意,他書中工具性的與表現性的為民主所作的辯護並不如我的自我坎陷論那樣直接與儒學中臻於聖境的德性之提升相關聯。因此,在我們尋求以一種建設性的方式發展現代儒學的時候,陳君所說的三種論證也許都可以起到相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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