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

儒學與女性主義革命——禮的規定性與性角色的社會建構

面對女性主義革命批判性的聲討,儒學的歷史狀況並非樂觀。然而,對於其他的古代哲學與宗教文化而言,同樣地,沒有哪一個得以逃脫這一批判。當全球範圍內的原始先民進入其歷史的發展過程,他們都因承受進化的壓力而發展出男權統治的社會模式。部落戰爭、大型圍獵、耕耘土地,所有這些都需要體格碩大而強壯的男性;而懷孕、養育後代的任務卻需要女性的相對較大的臀部與不必要多強壯的上肢力量。當然,在原始先民的部落之中,有很多不同的社會安排以滿足勞動分工的要求。有證據顯示,女性參加公共生活的程度是與父親們參與撫養後代的程度正相關的。但是,生物的進化規則卻傾向於支持那些為了部落的安全能夠迅速作出決斷的體格健壯的男性。而這一規則也同樣支持男性對於婦女和兒童的統治權威。

儒家思想中”性別”的新解讀

在漫長的歲月裡,儒家的“性別”概念已經歷了若干發展階段。大部分關於早期儒家討論女性的性別角色的研究的最終結論都認為:性別是互補性的,而不是從屬性的。同時這些學者都認為,性別劃分的兩個基礎在於陰陽相關和內外之別。因為我已經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探討了“內外”,所以在這裡,我將只討論“陰陽”及其內涵。基於此,我將首先回溯陰陽學說的歷史發展並對其內涵進行探索。隨之我將把陰陽的內涵融入到政治、職場、家庭以及教育之中。基於此,本文將比較儒家思想和女權主義在這些方面的不同考量。這篇文章最後將會簡單討論陰陽相分思想在儒家社會中的法律內涵。

二男分桃,儒家堪忍? ——論古典儒家與同性戀的相容性

這是中國古代關於男同性戀的經典文段,所講述的故事出現在最重要的中國古代哲學經典之一——《韓非子》書中,韓非的本意並不在於譴責同性戀關係,而是想以這則趣事來說明君主的嗜好反复無常。在西方抨擊同性戀的論調影響到中國人的思想觀念之前,中國傳統社會實際上是接納同性戀行為的,同性戀行為並不可恥,人們甚至對此習以為常。既然儒家思想是受人尊崇的正統觀念,那麼傳統中國社會容忍同性戀這一事實或許能夠表明:儒家是接受同性戀的。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