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

超越規訓社會:韓國儒家民主之重構

過去十年,曾一度被視為現代化道路上最大阻礙的儒家思想,已經在中國以及整個東亞泛漢語地區實現了偉大的複興,成為政治話語和理論的主流。在文化革命中,中國知識分子曾遭到共產主義專制政權的貶低,後者將儒學視為封建殘餘,試圖徹底推翻。而如今,中國的知識階層自信地提出主張,認為儒家思想可以將中國人從當下後冷戰時代的文化政治危機中解救出來。舉例來說,眾多的知識分子正在就如何改革中國憲法體系和政治制度,以儒家思想為根據強化憲法改革的核心問題進行積極而嚴肅的討論。儒學的核心哲學假設和倫理認知,依他們之見,是與西方權利基礎的自由主義互不相容的。儒家思想信奉的是一種政治精英主義——用貝淡寧(Daniel A. Bell)的話說就是一種由最優秀、最智慧的精英來實行的統治——並且,相較於個人權利中心的自由主義民主制度,儒家精英主義是實現更偉大中國的現實政治選擇。甚至,一部分更激進的儒家學者試圖將儒學奉為國教,提倡恢復其政治、宗教上的正統地位。

人權的儒家進路

儒家思想與人權主張的不相容性,一般是通過人權概念與西方哲學之間的聯繫來論證的。通常的論述是,人權主張得到了西方傾向原子主義或至少強調自主性的關於自我的觀點(views of self)的支持,而這種個人主義或自我中心的論點異質於強調社群首要性和個人對他者的義務的儒家思想。然而,也有一些評論家認為儒家思想與人權主張是相容的。陳祖為(Joseph Chan)從儒家的視角重構了人權。在論證儒家思想與人權的相容性時,陳氏認為儒家學說暗含一種道德自主性的概念,或者兩者至少是相容的。其他學者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論證了人權的精神和物質的決定性基礎,該方式使人權脫離啟蒙運動的個人主義,從而使其更易被儒家所接受。

人權與和諧

本文撰寫之時,北京法律界正熱烈猜測中國很快會修訂憲法,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列入中國的最高理想之中。在上次2004年的憲法修訂中,增加了對人權的承諾,儘管這些承諾並非出現在最重要的“序言”部分。但還是可能會引起不少問題,例如“人權”與“和諧社會”將會在中國法理學上擔當什麼角色,以及政府會否認真履行對這些價值的承諾等。本文不以這些具體問題為焦點,反而關心一個較為抽象、並且我認為是優先的問題:是否可以對人權與和諧同時做出承諾?或者說,二者之間有沒有嚴重的張力?

儒家思想中”性別”的新解讀

在漫長的歲月裡,儒家的“性別”概念已經歷了若干發展階段。大部分關於早期儒家討論女性的性別角色的研究的最終結論都認為:性別是互補性的,而不是從屬性的。同時這些學者都認為,性別劃分的兩個基礎在於陰陽相關和內外之別。因為我已經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探討了“內外”,所以在這裡,我將只討論“陰陽”及其內涵。基於此,我將首先回溯陰陽學說的歷史發展並對其內涵進行探索。隨之我將把陰陽的內涵融入到政治、職場、家庭以及教育之中。基於此,本文將比較儒家思想和女權主義在這些方面的不同考量。這篇文章最後將會簡單討論陰陽相分思想在儒家社會中的法律內涵。

誰在想像多妻?誰在捍衛自由? ——女權主義與儒家

多年前在一次會議上曾經與戴錦華教授有過交往,覺得她頗有想法,也頗有氣質。因此,看了澎湃新聞發的一個對她的採訪(“當下的性別想像中,深刻地存在著‘多妻制’的幽靈”),我只能莫名驚詫了。當然,驚詫的一個來源,倒不是她,而是她的採訪者,一個“震驚”和“憤怒”於國內新儒家對女性不敬的言論,勇敢抗爭,因此只用了筆名“鴻帆”的人。這篇採訪字裡行間,常常在影射某些國內新儒家支持多妻制,為男人的性幻想叫魂。雖然沒有點名,但是採訪中明確提到了澎湃新聞採訪國內新儒家蔣慶所用的標題,“只有儒家能夠安頓現代女性”。

互聯網時代中的儒家與言論自由

網絡的出現,讓我們有了更大的言論空間,也給更多的人以言論空間。從促進自由民主的角度看,互聯網的角色似乎應該是非常正面的。互聯網上的各種組織,尤其是現在的微信群,給大家提供了24小時不停歇的意見交流的場所。並且,以前“屁民”就是有點什麼抱怨,也沒有什麼人聽見。但是,現在很多我們從來不曾知道其存在的人的小事情,都可能因為網絡的擴大而成為轟動性事件。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海南的暴力執法。感謝網絡,讓我們知道了這件事情,並因為它被曝光,它才被處理。對互聯網的這種顯見的正面作用,儒家(比如孔孟)會對它持什麼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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